缴费标准
1.2024年,市区一般居民个人缴纳480元(其中20元为长期护理保险费);
2.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个人缴纳220元;
3.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市和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中,成年人个人缴纳 92 元/人、学生儿童 44 元/人,个人缴费剩余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
4.市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成年人个人缴纳 190 元/人,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资助。
5.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按规定予以资助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