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方式 宝鸡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

地方特产2023-05-25 10:44:51未知

宝鸡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方式 宝鸡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有两种制度可供选择:

  第一种可以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这也是多数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参保方式。政策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费。

  第二种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政策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按档次缴费,各地有所不同,个人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暂时选择低一点的缴费档次也不要紧,每年缴费之前可以变更当年缴费档次,具体标准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额为准。

  参保地选择

  目前,除极个别地方外,各地均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手续

  拿上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即可。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等线上服务渠道,轻松办理参保登记。不仅如此,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还可申领社保补贴,具体标准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领取待遇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不分男女,在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法定最低缴费年限后,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到社保服务窗口或通过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退休和待遇领取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辟谣

  经常会有谣传,收费可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转为职工社保。千万别信!

  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参加的都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存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和“职工社保”的说法,更不存在两者互转的问题。即便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不存在收费跨制度转移的情况。

  待遇计发方式相同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自愿参保,缴费由个人承担。虽然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确定办法与单位职工不同,但是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职工的养老待遇计发方式相同。也就是说,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待遇与单位职工是一样的,待遇水平并不会打折扣!

  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缴费基数越高、缴的年限越久,退休后每月领到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越多。

  转移接续方便

  之前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之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无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跨省流动就业的,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可按国家规定向新参保地提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之前有单位,后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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