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才房票补贴如何申请?
根据鹿城区年度财政预算以及人才房票申请资格核定情况,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制定人才房票补贴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在鹿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实施公告。
(一)单位申报。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将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登录系统进行填报申请。
(二)资格审核。各职能部门登陆审核系统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其中区委人才办牵头审核人才资格条件,区住建局牵头审核人才住房资格条件。房屋不动产登记、交易、婚姻、社保等信息以审核时大数据服务平台反馈信息为依据。
(三)公示确认。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将拟获得人才房票补贴的人才名单(含人才类别、人才房票补贴额度等信息)报区政府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获得人才房票补贴人员。
当符合人才房票补贴资格条件的人数大于人才房票补贴预算资金时,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拟获得人才房票补贴的人员。未摇中人才自动归到下期予以保障。
(四)房票核发。获得人才房票补贴资格的人才凭与用人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签订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才房票发放协议》,向区住建局申领《鹿城区人才购房房票》。
(五)房票结算。人才房票补贴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将《鹿城区人才购房房票》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并核验,按票面金额一次性抵扣房款,房票可抵首付,但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区住建局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上盖章,注明人才类别、人才房票补贴额度和产权行政限制时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凭《鹿城区人才购房房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关材料报区住建局核查并申请办理结算。
2.购买二手住房。人才购买二手住房时,凭《鹿城区人才购房房票》、房屋买卖合同至区住建局办理预登记,区住建局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盖章,注明人才类别、人才房票补贴额度和产权行政限制时间。人才先行支付购房款,并凭房地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人才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凭《鹿城区人才购房房票》、房地产评估报告、不动产权证及相关材料,报区住建局核查并申请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