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对象:
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濂溪区社保补贴的对象为在濂溪区社保中心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包括:
1、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
2、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已脱贫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
4、自主创业并在工商登记的毕业五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灵活就业的毕业两年内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5、濂溪区农村户籍“4050”人员(已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人员除外)。
三、补贴标准:
补贴数额按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最低一档)总额的60%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