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公租房租金分为廉租租金和标准租金二类,按建筑面积计收。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不高于同时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80%水平分层确定,并结合市场物业行情适时进行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租金按照不同保障人群适用不同标准:
(一)经民政部门审核和认定的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按廉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二)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和认定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三等功等以上奖励或获得大军区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租住公租房,按廉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三)经街道办事处证明的失独住房困难家庭租住公租房,按廉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四)上述(一)(二)(三)项规定以外的家庭,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公租房标准租金计收租金。
扣除税费后的公租房租金收入属于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公租房发展、维护和管理等相关支出,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政策来源:肇庆市人民政府(http://www.zhaoqing.gov.cn/xxgk/zcfg/gfxwj/szfgfxwj/content/post_2836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