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燃气居民用户主动消除隐患,进一步促进全区燃气用户不合格燃气具更换工作,区政府决定延续 2022 年燃气具隐患整改补贴政策,最大限度地避免一氧化碳中毒和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用气安全。
一、补贴范围
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3 年8 月底前,存在安全隐患需更换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的全区燃气居民用户。
二、补贴标准
(一)将直排或烟道式燃气热水器更换为强排燃气热水器或将超过使用年限(8 年)的燃气热水器更换为强排燃气热水器的,给予 400 元/台的补贴。
(二)将不带自动熄火装置的燃气灶具更换为带自动熄火装置的燃气灶具,或将超过使用年限(8 年)的燃气灶具更换为带自动熄火装置的燃气灶具的,给予 200 元/台的补贴。
三、补贴申报程序
(一) 认定存在安全隐患或自查上报的燃气用户,经村 (社区) 现场核实,确认更换后,凭隐患整改通知书或村(社区) 核实凭证、新购置燃气具发票,由街道(镇)复核汇总,统一上报区能源保障服务中心。
(二)区能源保障服务中心会同区审计局、区财政局进行联审核。
(三)区财政局根据联审结果将资金拨付至各街道(镇)由各街道(镇)向用户兑付资金。
(四)申报时限。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