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转移:
①省内院校未就业毕业生,持接收单位介绍信到档案存放单位借阅党员材料后,并将组织关系落到户籍地镇街党委。
②省外院校未就业毕业生,持毕业院校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到档案存放单位提取党员材料后,前往县委组织部开具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并将组织关系落到户籍地镇街党委。
③已就业的毕业生,其组织关系落到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
咨询电话:0531-84880045(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2、团关系转移:
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通过“智慧团建”官网或小程序申请团关系转移,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由单位接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由户籍地镇街接收。
咨询电话:84880181(团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