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医保患者在就医地“一站式”直通车报销时需办理以下手续:
1. 先备案、选定点、持卡或持证就医,即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居民身份证就医。
① 先备案是要求参保患者在异地住院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中心进行备案,把个人参保信息开通到就医地。(备注:备案开始时间必须选在入院日期之前,否则无法报销)
② 选定点就是指参保人员需要确定异地就医的医保定点医院;
③ 持卡或持证就医,是指在已完成备案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要携带社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 或者身份证)办理医保登记和出院结算报销。
2. 备案方法:
跨省异地就医,跨省异地医保患者可通过拨打参保地医保中心电话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变更、取消;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行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备案开始日期须选择在住院日期之前。
3、完成备案的跨省异地医保患者住院报销政策:
跨省异地医保患者按照要求完成备案,在就诊医院医保窗口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后,出院时可实现“一站式”直通车报销。
报销政策:
原则上使用就医地目录、接受就医地管理、执行参保地政策。即参保患者在就医地发生住院费用时,诊疗目录执行就医地医保政策,住院起付线标准及报销比例执行参保地医保政策(具体标准需咨询当地医保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