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重新就业、未继续缴存公积金
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1.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180天);
2.社会保险连续停缴满半年(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人员除外);
3.在异地(南通市以外)没有“正常汇缴”状态的公积金账户。
可以通过南通公积金网厅、“南通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南通公积金”APP、“苏服办” APP、“南通百通”APP等网上渠道申请办理。以微信公众号为例,其他渠道类似。
在“查询与办理”栏的“提取业务”中选择“封存满半年提取”,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特别提醒
办理上述“异地转移接续”或“封存满半年提取”业务,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地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2.个人公积金账户未因各种原因被“冻结”;
3.未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