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享受拆迁(征收)契税抵减优惠政策的房产,不再享受镇江市区商办用房契税补贴。
镇江市区商办用房契税补贴
1,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之后;
(三)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四)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2,申请材料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申请人本人本地一类储蓄卡或存折、购房契税税收完税证明、网签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如委托办理还需要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申请时限
申请人应在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将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4,补贴标准
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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