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官网入口:http://fg.taian.gov.cn/col/col324155/index.html
租房五防范:
1.防范住房企业以过低租金或变相延长租期等优惠诱惑引导租客一次性支3个月以上租金。
2.防范住房企业以个人账户或其它企业账户收取租金。
3.防范住房租赁企业只提供租赁房屋,不提供房屋保洁、维修等管理服务。
4.防范非法“二房东”未经房主同意出租房屋,不提供房东身份证、房屋权属证书、联系方式和同意转租的的合同。
5.防范未备案的房产经纪机构提供租赁居间服务和未签订《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协议》提供租赁居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