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灵活就业缴费后多久生效?
(一)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在我市参保,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及以内的,在补足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后,医保经办机构补付其中断缴费期间的医保待遇。
(三)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或一个年度内累计中断缴费在4个月及以上重新缴费的,视同首次参保,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 6个月,从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待遇。
(四)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后,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而中断职工医保的,自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停止缴纳其职工医保费起三个月(含办理当月)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按规定补足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医保费的,补付其中断缴费期间的医保待遇;四至六个月以内参保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超过六个月参保的,按规定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从第七个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