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配租对象: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入选“金鸡湖双百人才计划”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需要的申请条件有2点:
1.房产:未在苏州购房,本人和配偶在苏州市无居住条件;
2.公积金: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或住房账户内购房的正常缴纳园区社会保险的甲类计划和乙类计划员工。
提醒:
园区人才公寓均为目前优租房,实行按序轮候制度。
轮候期间,申请人有就业、公积金、婚姻等影响最终审核的信息发生变动或手机号码、邮箱等影响业务通知传达的信息发生变化的,在轮候期间可通过个人账户自行修改。
申请人轮候审核不通过或通知未接收到导致合同作废的,申请人需要重新排队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