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窗口办理
办理依据: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
办理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满半年的;在“二标四实”系统登记实有人口信息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在“二标四实”、“莞e申报”系统经责任主体确认申报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粤居码”经房屋管理人或民警(辅警、网格员)确认时起满半年的,不受居住满半年限制,可以登记后直接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注意事项:
1.广东省居住证在全省(深圳除外)通用,流动人口不能同时在两个城市办理居住证,持有效居住证在广东省内(深圳除外)地址有变更情况,都可以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如要将居住证擦写更改为东莞地址,须在东莞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以上,才可擦写变更。
2.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3.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4.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5.在“二标四实”、“莞e申报”系统登记满半年(以最早登记的时间计算)为由申领的,只能在窗口办理,以“二标四实”、“莞e申报”登记的居住地住址为准。“二标四实”、“莞e申报”登记的居住地住址与群众提交居住地址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或者群众提交居住地址证明材料为非标准地址的,须核实后办理。
6.成功申领“粤居码”满半年。可以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办理,也可以在窗口办理。
7.未成年小孩可以父母居住地申请办理,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所需材料:
1.在窗口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申领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相片回执。
4.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5.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居住登记半年后,或符合免半年条件的可带齐以上申请材料到居住地镇街市民服务中心、派出所、警务区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专区)办理,公安机关受理后,会在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发放居住证。居住证首次申办免费,有效期为一年。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居住证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0〕6号),对流动人口首次领取居住证,不得收取居住证工本费。
办事窗口:
居住地镇街市民服务中心、派出所、警务区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专区)办理
相关提示:
如对该内容有疑问,可拨打居住地公安机关的咨询电话。
》》》第二、网上办理
申领对象:
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
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2. 申请人居住证相片回执流水号
申领人已经办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不提供相片回执,需要提供相片回执的,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4.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
操作方法:
粤省事具体操作方法:
第一步,在微信上搜索关注公众号“粤省事”,点击“个人中心”—“指尖办事”即可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第二步,确保当前城市为“东莞市”,查找到“户政(治安)”栏目;
第三步,根据个人需要,可以选择相应的办理事项,按照指引进行办理。办理的业务包括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补领、换领居住证以及居住证办理查询。
粤居码具体操作方法:
第一步,在微信上搜索关注公众号“粤居码|粤治安”,点击“居住证”即可进入“居住证”的事项中。
第二步,根据个人需要,可以选择相应的办理事项,按照指引进行办理。办理的业务包括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变更、申领居住证实体证件、注销居住证、居住登记项目变更。
申领流程:
1.申领资格校验
校验申请人是否符合申领居住证的基本条件。
2.填写申领信息
申领资格校验通过后,完善申领信息。
3.上传电子材料
根据申领居住证条件,上传申领居住证所需的电子材料。
4.提交申请信息
核对录入的申请信息,确认后提交办理。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
居住地镇街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或警务室
领取方式:
凭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或警务室受理窗口领取居住证。
费用说明:
如果您在其他地区已申请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而未领取(包括首次免费办理),本次办理需缴纳20元工本费。
查询进度:
按照指引输入公民身份证号码或受理号可查询办理居住证进度。
方法一:粤省事查询进度。第一步,在微信上搜索关注公众号“粤省事”,点击“个人中心”—“指尖办事”即可进入“粤省事”小程序。第二步,确保当前城市为“东莞市”,查找到“户政(治安)”栏目;第三步,选择“居住证查询办理”,按照指引进行办理。
方法二:粤居码查询进度。第一步,在微信上搜索关注公众号“粤居码|粤治安”,点击“居住证”即可进入“居住证”的事项中。第二步,在页面中点击“进度查询”。
注意事项:
1、在录入居住地址时,尽量选择“标准地址”,选择“标准地址”时,系统会自动选择辖区派出所;录入非“标准地址”时,由申办人自行选择辖区派出所,如辖区派出所选择不正确,将作退回处理,并通过本公众号通知申办人。
2、提交申请后会有微信推送消息告知在哪个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链接:https://www.dg.gov.cn/12345/201801/page/km/topic/subjectKmPoints.html?ksId=3145&labelId=1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