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首套住房:
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购买第二套住房:
根据南京关于调整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的通知,如是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如是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的2倍。
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可贷年限为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最长为30年,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为军官或士官的根据已有住房套数同档次个人贷款最高限额计算。
贷款限额:
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如借款人使用拆迁款购买住房,须将拆迁款全额计入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