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1日,丹东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70元增至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55元增至80元。
此外,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护理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其户籍或低保所在地社区(村)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