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失业领取失业金
不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就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微信或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申领失业保险金,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申请条件
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在省社保局缴纳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二)非本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一般以单位申报停保时填写的原因为准,如单位填写不正确,可提供纸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对在本省其他市、县缴纳了失业保险,并未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不再需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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