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62号)相关规定,结合德阳市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要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因缴纳费款有困难自愿暂缓缴费的,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社平工资”)为84912元。
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全口径社平工资的300%,即21228元/月;下限为全口径社平工资的60%,即4246元/月。
德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上下限范围内按七个档次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已按原标准缴纳2023年度养老保险费款的,需按对应档次的缴费基数补缴差额。
德阳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表
单位:元
档次 | 月基数 | 费率 | 月缴费金额 | 年缴费金额 |
一档(社平60%) | 4246 | 20% | 849.2 | 10190.4 |
二档(社平80%) | 5661 | 20% | 1132.2 | 13586.4 |
三档(社平100%) | 7076 | 20% | 1415.2 | 16982.4 |
四档(社平150%) | 10614 | 20% | 2122.8 | 25473.6 |
五档(社平200%) | 14152 | 20% | 2830.4 | 33964.8 |
六档(社平250%) | 17690 | 20% | 3538 | 42456 |
七档(社平300%) | 21228 | 20% | 4245.6 | 50947.2 |
三、缴费方式
(一)批量代扣。在银行签订税银扣款协议的,费款由税务部门按时发起批量扣款。扣款时间为每月11日至13日。
(二)银行代收。通过税务部门委托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商行、长城华西银行等)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办理缴费。
(三)非接触式缴费。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德阳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相关应用功能办理缴费。
(四)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使用 POS 机刷卡或缴纳现金。
四、注意事项
(一)到龄续缴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因缴费月数不足等原因需要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请在参保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超龄缴费人员登记标识后,再通过税务渠道选档缴费。
(二)缴费证明开具。缴费2-3日后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办税缴费-社保缴费-证明开具、查验、补打”开具凭证;还可以到当地办税服务厅进行查询或开具。
(三)疑问咨询。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等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或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四)相关事项。国家和省另有新规的从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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