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城乡居民产前检查医保报销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产前检查按限额报销,基金支付限额为600元,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保障,参保人确诊怀孕后,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叠加产前检查待遇。
将叠加待遇拓展到三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叠加待遇支付比例为50%,对于普通门诊已放开至三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地区,待遇就高执行。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叠加待遇支付比例,按照各市(州)现行普通门诊规定执行。
享受产前检查报销有什么条件吗?
确诊怀孕后,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就诊医院进行生育医疗登记,登记后的产前检查费用就在医院直接报销,未进行登记的,只能后期申请手工报销。
(该政策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政策来源:贵州省医保局
原文链接:https://ylbzj.guizhou.gov.cn/zwgk/xxgkml/jcxxgk/zcjd/wzjd/202308/t20230815_81767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