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
所需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1800007299914L3442006047000)
1.申请、申请人通过交管12123提出申请。
2.受理、系统自动核验申请人情况,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领取结果、申请人通过平台在线缴纳邮费后,通过邮寄的方式向申请人发放行驶证。
线下办理
图源:广东政务服务网
办理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打古社区60号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业务查验大厅11-16号窗口
办公电话
0763-3366637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