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企业办理幸福食堂补贴政策包括建设补贴、运营奖补和设备购置补贴三方面。
一、建设补贴
1.新建“养老设施+幸福食堂”,市级每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现有服务设施升级改造,市级每处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改造补贴。
3.餐饮企业挂牌,市级每处给予1万元的适老化改造补贴。
二、运营奖补
1.对城区幸福食堂运营满一年、评估合格且年度就餐分别达到7000、10000、13000人次的,市级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2万元的运营奖补;
2.对农村幸福食堂运营满一年、评估合格且年度就餐分别达到3500、5000、6500人次的,市级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2万元的运营奖补。
三、设备购置补贴
各幸福食堂要统一配备人脸识别机、身份证读卡器等硬件设备,确保能够接入全市幸福食堂管理系统。硬件设备参数由市民政局提供,各县(市、区)自行进行采购。
幸福食堂管理系统配套硬件设备市财政每套补贴6000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