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企业与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读大学生签订就学就业协议并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资助(资助时间不低于一年),学生毕业后到协议企业就业的,按照在校期间资助金额的50%给予企业最高3万元补贴。
注:本政策支持与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所需资金从区人才发展资金列支。
补贴对象
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的高新区重点产业体系企业。
申报材料
(一)《唐山高新区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奖补备案表》《唐山高新区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奖补申请表》。
(二)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培养在读大学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就学就业协议、在校期间资助流水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工资流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程序
(一)备案。单位与在读大学生签订就学就业协议后,10日内填写《唐山高新区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奖补备案表》,携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就学就业协议一起报送到区人社局人才处。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报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申请。备案通过且学生毕业后来本单位工作,单位填写《唐山高新区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奖补申请表》,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到区人社局人才处。
(三)审批。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请奖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四)拨付。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通过后,由区人社局拨付给用人单位。
监督管理
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奖补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责令其退回原申请得到的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联系电话
人社局人才处联系电话:0315-5776377
附件下载
1.唐山高新区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奖补备案表
2.唐山高新区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奖补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