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六万元以下(含6万元)的部分,按60%比例支付;6万元至10万元 (含10 万元) 的部分,按70%比例支付;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 85%比例支付。
相关拓展:淮安市全市统一居民医保经办服务
(一) 各医疗机构向行政区划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保定点,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医疗机构定点申请评估工作符合条件的报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并公示。通过公示的由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其签订协议,并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一地定点,淮安市内共认。
(二) 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特定病种、特药等待遇的,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审核、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