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出租汽车电动化补助申请材料(丹东新能源出租车)

地方特产2023-11-03 15:07:51佚名

丹东出租汽车电动化补助申请材料(丹东新能源出租车)

  拟申请出租汽车电动化补助资金的新能源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年度新能源出租汽车车辆购置补助申请表》;

  2.《年度新能源出租汽车车辆购置补助申报明细表》;

  3.出租汽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供车主本人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

  4.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

  5.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6.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7.该车型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证明复印件。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对辖区内申请人的资格和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对比审核,由审核人签字盖章,并在部门或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交申报材料和《年度新能源出租汽车车辆购置补助汇总表》。各出租汽车企业、出租汽车经营者要按照年度划分,分别递交有关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本文标签: 复印件  新能源  车辆  年度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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