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轴:
9月1日-9月30日申请积分
10月1日-10月31日查询积分并确认积分(可异议复核)
11月1日-11月30日申请积分落户
重要提醒:积分申请和落户应用是两个不同的申请事项,需分别办理哦
开始申请前,请先确认你的《浙江省居住证》处于有效状态,你的实际居住(自购房或租赁住房)地址与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的地址一致。特别提醒:及时到居住地派出所窗口变更居住证的地址,不一致的会影响你的“住所”指标加分情况和积分应用结果。
重大利好:为方便群众办事,节约您的申报时间,本次积分申请我们将对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已申请过积分且积分在100分及以上的申请人提供“免材料”服务,即:系统将以您前次申请提交的材料为基础,为您预审核本次积分分值,如达到本次积分落户分值(100分及以上)的,系统将给出预审核分值,如您对此分值无异议,可选择确认使用分数。
温馨提醒:一旦您确认分值后,本次积分申请将直接进入结算环节,无法再补充材料及提交异议,系统将以此分值作为最终核分,并为您提供积分凭证。若您对本次获得积分存疑或想新增材料,可选择继续申请流程,填报符合条件的指标材料,重新进入审核流程。
新申请积分的请看这里↓↓↓
计分规则:可计分指标的对应材料需在2023年8月1日(含)前取得(根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参加积分应用的,指标计算截止时间为当期积分应用受理起始日的上月首日),其中,捐赠、志愿者服务、荣誉奖项、纳税指标的对应材料需要在2018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期间取得。
线下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申请人可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前往你所居住地的积分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积分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到现场填写《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提供你的积分申请佐证材料,交由工作人员逐项拍照录入。
●确认申报材料并签收《积分申请回执单》。
线上申请—“警察叔叔APP”申报
●进入“警察叔叔APP” 首页,点击“流动人口”——“积分申请管理”——“积分申请”,进入查看并确认积分申请授权协议,并进行实名认证。
●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根据本人自身情况,准备好指标佐证材料,选择对应的指标项目,逐一点击进行拍照,并添加上传材料。上传前,请务必点击阅读相应指标的填报说明,可以帮助你准确无误的上传资料。其中市级社保数据共享,材料无须上传。
●核对无误,确认提交。
温馨提示:已上传资料的指标项,在你确认点击“提交”后就无法再修改了,请务必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
积分查询:受理的20个工作日后可通过积分管理部门公布的网络平台或自行前往积分受理窗口查询本人积分情况。
提交积分申请后,相关信息就会流转到您居住地的积分管理部门,系统会根据您提交的材料流转至相应的审核部门进行审核赋分,请确保您填写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与您联系确认。
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您需在7个工作日内持《居住证》到积分窗口提交异议核查申请,居住地的区级管理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核查并反馈。
打印积分有效凭证
通过积分管理部门公布的网络平台或积分受理窗口打印积分有效凭证。
11月1日至11月30日(含)(节假日除外),即可凭有效积分凭证前往拟落户地的户籍窗口递交积分落户申请。
申请条件: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在2023年的10月30日(含)前总积分达到100分及以上,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