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也可以向省内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例如:家庭成员有广州或者清远等户籍的,如果在广州申请,按照广州城乡低保标准和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规定,判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如果在清远申请,将按照清远城乡低保标准和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规定,判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不论在广州还是清远申请,如果符合当地的低保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都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具体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镇(街)社会救助窗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现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补正的,现场退回更正后再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进一步核实材料,材料齐全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准予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
4.领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