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证明办理,一般只需要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的。
2、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3、户籍证明可以委托办理,但是受托人必须持有委托人的相关证件,比如户口本或身份证或委托证明。
4、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一般只有一个月,适用于民事紧急情况,不属于法律证明,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知识2023-11-16 21:58:12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