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1、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半年以上
2、未再就业或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提示:职工及其配偶有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申请办理该类型业务、
提取材料:
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账户(一类借记卡或存折)
提取方式:
1.通过电脑端提取
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weifang.gov.cn)后点击“网上服务大厅”。
选择“个人用户”进行登录。
登录后选择“自主业务办理”―“提取业务”—“终止劳动关系注销提取”进行申请。
2.通过手机端提取
应用商店下载安装“手机公积金”APP。
登录个人账户后依次点击“业务办理”―“公积金提取”—“终止劳动关系注销提取”进行申请。
3.前往公积金业务窗口提取
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
借款人本人申请所需材料:身份证
借款人配偶申请所需材料:借款人和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
提示:
此项业务不能委托除配偶外的其他人办理。委托他人配偶办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