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生育保险中生育津贴的政策
1、衡阳非财政预算单位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和终止妊娠,在规定产假时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申领流程为所在单位政工带齐职工相关资料后到医保局指定窗口办理,医保局完成审核、审批后支付到单位提供的对公账号。其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之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财政预算单位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和终止妊娠,不停发工资,不重复享受生育津贴。
2、生育津贴的规定的申领时间为产假结束后至分娩后一周年内,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湘医保app绑定流程如下:用户进入湘医保app,点击“我的”,选择“我的家庭成员”为家人绑定。需要提供绑定人户口本户主页、个人页以及被绑定人户口本个人页。
目前,在“湘医保”APP和支付宝APP上均可进行衡阳亲情账户绑定,在绑定之前需要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被绑定人在16周岁及以下
以下材料任选其一:
① 出生证明
② 双方户口页
③ 双方关系公证书
2、被绑定人在16周岁以上
按以下方式核验身份
① 被绑定人户口页
② 被绑定人刷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