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随迁子女生活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
1、普通生活补助:每月200元、300元。
2、一次性奖励补助:在我市职业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获得温岭市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毕业当年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温岭市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申请条件
温岭市职业学校学生父母(非台州市户籍)一方在温岭市满五年、八年分别统计汇总,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申请材料
1.户口簿——非台州市户籍
2.父母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证》,发证机构须是温岭市公安局;
3.以下两项满足一项
①父母一方2023年1月1日至办理日当天期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②能证明2023年务工地点在温岭市范围内的有效材料(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就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