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对本地新培育的博士人才,给予3年期2500元/月生活补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博士相关学历证明;
(3)与就职单位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就职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注:申请表一式三份,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申报流程:
在市(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在县(市)区、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向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说明:
本地新培育的博士人才取得博士学位时间应在2022年1月1日以后,待遇发放按取得博士学位时间的次月起执行,申领周期为12个月,申领首周期不足12个月离职的不能享受此项待遇。
联系电话:
0412-5539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