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区公租房申请信息如下:
申请受理流程:
1.申请领表
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或区住房保障机构领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也可在区建设局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区建设局网址https://syjsj.gov.cn。
2.初审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社区(或居委)、乡镇(街道、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在乡镇(街道、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政府及申请家庭所在社区(或居委)进行公示。
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困难家庭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在乡镇(街道、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政府及申请家庭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在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及申请人所在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初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3.提交申请材料,登记
申请家庭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提交区住房保障机构,登记并获取登记号。
4.核实
区住房保障机构分别将申请家庭成员信息提交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区房管部门、区民政部门,由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申请家庭的不动产登记状况,由房管部门负责核实未登记房产销售合同备案情况,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核申请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审核完毕后,将结果返还给区住房保障机构。
5.终审、公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家庭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根据各部门的审核意见确认准租资格,并在相关媒体、政府网站公示10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区住房保障机构牵头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并公布核实结果。对于异议成立的,退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列入拟保障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6.抽房
每3个月组织一次公开抽房,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根据登记号顺序进行抽房。
7.签约、交房
完成择房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随带相关资料到公租房现场办理签约、交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