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阳江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因工死亡人员及其供养亲属。
二、办理条件
职工因工死亡,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为工亡后,其近亲属可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应当每年通过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方可继续领取)。
三、办理所需材料:。
四、办理时限
18个工作日(不包括参保单位或参保人补充材料的时间)。
五、表格模板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工伤保险供养亲属待遇申请表》
《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工伤保险)》
六、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10年第586号)、《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第37号公告)、《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2号)、《关于实施广东省社会保险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社保〔202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