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情形
(1)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按照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的;
(2)自留山。
二、设定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属本人申请的,提交个人身份证;企业及其他单位申请的,提交法人登记证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材料;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提交经村委会盖章确认的村小组负责人身份材料、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身份材料等;属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材料,境外委托的须认证或公证。
3、权属来源材料:
(1)属国有林地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历史形成的依据土地确权政策,提交土地经营利用情况,四至指界材料;
(2)属自留山的,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有关证明材料;
4、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材料。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
五、收费标准
免收登记费
六、办事时限
1个工作日办结(如需公告,公告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七、办理机构及地点
(一)窗口办理地址
1、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二区不动产专区;
2、浔阳区长虹大道32号税务办税大厅二楼不动产专区;
3、濂溪区十里大道1494号濂溪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专区;
4、经开区九瑞大道155号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专区;
5、庐山西海管委会二楼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专区。
(二)网上办理网址
http://bdcdj.jiujiang.gov.cn/(申请人网上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线上审核并办结,实现一次不跑)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2-8170809
投诉电话:0792-817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