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价格标准
二、实施范围
绵阳兴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绵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四川天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天然气绵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孟林经鑫燃气有限公司供气区域内的所有居民生活用气。
三、困难群体保障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低收入户,每月用气量15立方米按1.70元/立方米执行;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中的“三无”户和总工会认定的特困户,每月由各燃气经营企业全额补贴使用15立方米。
四、将居民冬季采暖用气纳入居民阶梯气价管理范围
为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将我市中心城市居民冬季采暖用气纳入居民阶梯气价管理制度。对使用天然气采暖的绵阳市中心城市居民家庭,经核实后,将该家庭第二阶梯用气量增加1200立方米,并限在当年12月至次年3月期间使用。采暖用户认定和办理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制定并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备。
五、执行时间
自2023年7月10日起的用气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