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档案怎么接收?
受理条件
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范围。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职工、军队文职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的,到原用人单位同级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本人选择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已在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户办理集体委托存档业务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其新接收员工的人员档案。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申请人户籍卡或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 | 原件 | 1 |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 纸质、电子 |
身份证正反面 | 原件 | 1 |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 纸质、电子 |
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证明 | 原件 | 1 |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 纸质、电子 |
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或单位介绍信(单位集体托管) | 原件 | 1 |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 纸质、电子 |
线上办理: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注册/登录提交申请材料
线下办理地点:郴州市燕泉北路39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05-01~09-30)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04-30~10-01)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受理 | 1个小时 | 根据审核资料,进行审核。 |
审核 | 1个小时 | 根据审核资料,进行审核。 |
办结 | 1个小时 | 根据审核资料,进行审核。 |
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