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个人养老金继承规则及相关内容如下
一、继承规则
1、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2、参加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指南如下
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发〔2014〕8号文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3、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三、居民养老保险办理地点
1、各区县政务服务中心
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G座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南区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554-3661617
淮南市谢家集区十涧湖路唐家山庄谢家集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554-2117988
淮南市凤台县中山街南段凤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类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554-2310556
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68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554-8278031
淮南市大通区民主北路易居东方城小区主干道北侧大通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554-2519024
淮南市八公山区丁山路1号八公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554-2383507
淮南市田家庵区惠利大道与朝阳西路交叉口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554-2696649
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潘集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类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554-4989020
2、参保人户籍地所在村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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