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自然人
二、受理条件
1、在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在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账户封存满六个月的;
3、在转入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
三、办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到12:00;下午13:00到17:00
2、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三、办理地点
1、地址:银川市民大厅D3厅16号窗口(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
2、公交:1路、2路、9路、12路、19路、34路、52路、201路、307路、319路、513路、旅游四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银川市民大厅(东站、西站)公交站点上/下车
四、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点击查看
五、办理流程
图源于宁夏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