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购买本市住房提取材料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2.购房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4.购房发票
5.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7.契税完税证
8.《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
9.配偶身份证件
10.受托人身份证件
11.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12.除身份证外身份证明
13.除结婚证外婚姻证明材料
14.部队出具的同一人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
15.《不动产电子登记证明》
材料要求:
(1)所提供的发票地址应与房产证详细地址一致,发票应有总房价。
(2)提交相关证明的用章应该清晰、完整、无重叠。
(3)购买异地二手房需办出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才可申请。
(4)购买自住住房需在房款付清后才可受理。